許多旅遊業發達的國家爲了充分發揮投資效益,適應不同消費層次的旅客的需要,把酒店等級制度作爲劃分市場、管理控制的重要手段之一,使酒店的經營與旅客都有了明確的選擇,酒店設計也因此作爲劃分等級的依據。國際上常按酒店的環境、規模、建築、設備、設施、裝修、管理水平、服務項目與質量等具體條件劃分等級。星級制是當前國際上流行的劃分方法,在歐洲尤爲普遍,星越多級別越高。
瑞士爲五星制,法國原先爲四星加四星豪華級共五級。1987年之前,英國的旅館等級曾以玫瑰爲記號,之後以王冠一等至五等爲等級符號;巴西、埃及、印度均爲星級制;南斯拉夫、阿根廷分豪華、A、BCD共四級:意大利、土耳其分豪華、第一二、三級等。劃分等級的內容國際上常按酒店的環境、規模、建築、設備、設施、裝修、管理水平、服務項目與質量等具體條件劃分等級。星級制是當前國際上流行的劃分方法,在歐洲尤爲普遍,星越多級別越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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